今天看到TVBS的晨間新聞,提到二手電腦轉贈計畫喊停,原因是因為現在的小筆電價格便宜,要送舊電腦不如直接送他低價的新電腦。新聞中也提及送新電腦有圖利廠商、轉賣的問題,也希望被追蹤。

但是送舊電腦就沒有問題嗎?這些電腦的來源? 去向? 保固?預算的動用核裡否? 這些問題更是難追蹤。

往年環保署動用不少的金錢預算,為了這個轉捐贈計畫開標招標。請研究單位建立管理辦法,建立回收與整修團隊,鼓勵公家機關回收電腦後供給得標單位整理再轉捐贈給申請的學童。其目的除了鼓勵環保回收外主要是響應整理再利用,將堪用的電腦可以透過整理後給其他弱勢的人使用。

這麼作,是不是有效益? 這個議題在第一次接觸這個活動時就不知道備提出討論過多少次了,環保署主管回收環保,而利用回收電腦整修與轉捐贈其實並不是環保署主要業務。環保署每年專案都是由所謂的特定財團法人承接(應該都是同一批人)。但是學術與研究單位要如何能執行好這些專案?他們為了交一大堆報告與防止弊端,所收取的管理費用其實就佔了最大的支出。綠色奇蹟曾經協助過2次的環保署轉分包單位(分別台東、高屏區域),執行專案期間分包單位不能自己招募回收,不能用環保署明義,但是要求要用比例產出舊電腦。大部份的公家單位因為有環保署加持所以都會願意配合,但大部分都集中在北部,由北部分包取得,南部幾乎收不到公單位整批捐贈出來的二手電腦。還有就是環保署的承接專案單位針對個人的少量捐贈也無法落實,許多綠色奇蹟捐贈者當初也是質疑這一點,既然要做,為何只挑簡單容易的去做,產出電腦應該只是附加的價值,有效透明的回收應該是重要的。

送出電腦的目的? 舊電腦好還是新電腦好? 不用討論,當然新電腦好。但這和環保署推廣這專案的意義應該不同。捐贈電腦是回收再利用的產物,降低汙染,珍惜資源,有系統化回收與落實推廣到所有人才是重點。用環保署歷年的捐贈出去的電腦數量與招標金額換算,平均是6000,的確這個金額再加碼一些可以買簡單的新電腦了,但是送新電腦就不是環保署的責任了,教育部曾送過新電腦(國民電腦)給小學生使用。

綠色奇蹟其實早發現這個預算執行方式並無法建立一個有效而且永續的回收再利用機制。於是在2年前由矽聯主導透過綠色奇蹟網站推廣回收並請洽談有共同理念的加盟物流公司、二手電腦整理商共同配合,提供無償的服務,並透過回收後產生的價值用回饋比例的方式來支持與供應綠色奇蹟的運作,希望建立成為一個自然永續的模式。

針對環保署停止二手電腦轉捐贈計畫與算的編列或是改變其作業的方法我認為是正確的,因為這些錢花費的方式並無法建立有效的回收機制,充其量只是一個專案執行。未來環保署如果可以出面鼓勵業者或是輔導類似綠色奇蹟的單位,提供好的環保法規與作業改善的建議規範,用少量的花費卻可以整理提昇大家對二手電腦回收的認知與真正提供給需要者一個長期有效的服務單位,這才會是一個有效的做法。

提供給建議與想法給對這一個新聞有興趣的網友參考。

也請大家支持與鼓勵綠色奇蹟,讓它成為台灣的一個奇蹟。

筆者為綠色奇蹟建立的創始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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